创新武昌丨关于组织申报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 专项贷款资金融资需求的通知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要求,武汉市将建立首期200亿元贷款额度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现就我区组织申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一)在武昌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的中小微企业。
(三)重点支持与制造紧密相关的物流、研发、设计、软件信息、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 工作流程
(一)推荐申报。
各街道要迅速按照纾困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通知相关企业,请符合以上推荐范围的企业,填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文末附件),各街道对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将纾困企业名单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同时通知企业在“汉融通”https://hrt.wuhan.gov.cn/(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入驻。
(二)名单审查。
市发改委按照已明确的支持领域对我区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将需求企业名单分发贷款主办银行。
(三)银行审核。
贷款主办银行按程序对推荐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纾困贷款支持企业及授信额度,并发放贷款。
(四)办理贴息。
对纳入纾困企业名单,且已获得贷款的企业,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和各经办银行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办理贴息。
三、 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要迅速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主动作为、广泛宣传,避免遗漏,将相关政策及时传递到企业,服务好企业。
(二)各街道自预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推荐,并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2时前正式行文上报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