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通过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复工复产审批专栏提出申请。
(二)对符合申报资格标准的企业由区发改局通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卫健部门上门实地检查疫情防控“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情况。
(三)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结合疫情防控“五个到位”检查情况,向区发改局提交检查评估报告,并提出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明确意见。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四)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由区发改局报区指挥部领导签批后办理复工复产审批手续。
(五)区指挥部向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告知企业。